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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村地区的和平协商土地改革

张学武

 

  六村地区的土改是红河州边疆地区安排在第二批的单位,于一九五六年下半年进行。当时未建县,在中共六村工委领导进行改革。辖红河县的六村区、骑马区、自治区直属区,元阳的三猛区共四个区、三十三个乡,六百六十三个村,一万二千六百六十户,六万七千一百十四人。

(一)

  六村地区虽然进行“改土归流”,表面上有过保甲的建制,实际上仍按土司制度的办法统治人民。解放前夕,现在的大兴区及骑马坝由孙宗孔统治,大水沟区及大黑山区部份地方由杨德高统治,戈奎乡分属红河的瓦渣,溪处两土司统治,三猛区由元阳土司普国泰统治,半坡区及大黑山区部分地区分别由墨江及江城的土司及山主分管,牛孔区在一九四九年在我地下党领导下成立了五个联防组织,但组织不纯。

  “土司”是该地区的政治统治者,又是经济的最大剥削者,对各族农民征收名目繁多的各种贡赋苛捐杂派,多达二十多种,各地名称不一,但征收的实际内容都是一样,只不过是数量多少而已。解放前夕六村孙宗孔年收大烟税一万五千多两,派白工四百多个;洒马杨德高收“六月谷”二万四千多斤,派白工六百多个。土司下设的保长,招坝等又层层加码。加之各地土司又分属建水,元江等地国民党县政府管辖,又要向其缴纳赋税,这些赋税都分摊在人民头上,就更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土司对各农户征收的贡赋一般是按其收入多少分五个等级缴纳,由于土地私有制早已确立,农民缴不起各种赋税,只有卖田卖地,这样加速了土地进一步集中在少数当权者手中。三猛地区在一九一六以前,实行单一的征收政策,仅有“车拉”一项。一九一六年以后,开始逐步征收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一九三八年以后国民党势力的侵入,增加了各种赋税,增加了群众负担,迫使不少农民倾家荡产,而部份中小头人及其土司亲属趁机兼并土地,巴德乡十个村子,八户地主富农都是一九一九年以来趁人之危兼并土地而发家的,其中灯龙村较大的一户地主李嘎候(土司在三猛地区总管李来欧之叔),就兼并了二十六户农民的土地,可产粮食一千三百三十六背(每背以五十斤计)。三猛地区占有水田最多的七户地主中,属保长以上及土司亲属的就占六户。由于农民的土地被地主兼并,贫富差别越来越大,社会经济急剧向两极分化,促进了地主经济的发展。但由于土司势力占着统治地位,因而形成了中小地主较多的特点。

  由于土地私有制早已确立,给地主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前提,地主占有土地后采取雇长短工、经营土地及出租土地等形式收取地租进行剥削,这是封建地主经济的特征。全地区除个别的以放高利剥削外,其他放高利贷剥削的占总收入的比例不大。六村地区最大的两家土司也是这个地区最大的两户地主,孙宗孔家雇长工十人,经营收入:稻谷二万斤,包谷五千一百斤,大烟三百二十两,出租田皮二万零二百斤,收租谷一万零一百斤,收烟利仅十五两;杨德高家雇长工十五人,经营收入:稻谷六万一千八百斤,包谷六百斤,出租田皮六万二千四百斤,出租土地收稻谷三万一千二百斤,没有高利贷。中小地主也是这样,如巴德乡的李欧规家雇长工七人,童工二人,短工六百二十三个,经营土地收稻谷四万五千斤,收包谷一千五百斤,收大烟三十两,棉花五十斤,出租田皮三千一百斤,收租谷一千五百五十斤,收债利二千五百五十斤。地租一般有两租形式,一是按当年实产对半分成;二是“包租”,不论收成多少,按田皮产量百分之十六交租。高利贷:半开年利百分之五十,稻谷百分之百,大烟百分之二百。

  国民党政府、土司、地主三位一体的对农民的压迫及剥削,使各族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土地越来越集中,农民越来越贫困。解放前夕巴德乡各阶层人口及水田占有情况:占有全乡总户口百分之七十点二六的贫农,仅占水田总面积的百分之二十点五八;占百分之二十四点一八的中农,占田面积百分之四十点七九;占百分之三点二六的富农,占田面积百分之十六点零八;占百分之二点二八的地主占田面积百分之二十二点五三。这种不合理的土地占有制压抑着边疆各族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是边疆贫穷落后的根本原因,只有改革才能发展生产力,才能促进边疆各民族的繁荣昌盛。六村需要进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包括六村区的十个乡(镇),骑马区的八个乡,三楞区的一个乡,(骑马坝)三猛区的六个乡共 25 个乡(镇)。

  三楞区的七个乡解放前是领主或地主争夺的地区,土匪为非作歹,民不聊生。三猛区的新寨乡属土司管辖。两地区都是地多田少,山地又不属私有,只要有劳动力都可进行开垦,但由于缺乏生产工具及耕作粗放,刀耕火种,人民生活十分贫困。据原来的土堆、东沙两乡(即现在的半坡区)调查,到解放前夕高井槽仅有的六亩水田,称“鬼田”而放荒,半坡有干田四亩因产量低也放荒了。解放前半坡全村有十户人家仅有一颗缝衣针,耕牛四头、犁花四个,无耙,残缺破烂的锄头十二把,甩刀三把,连刀五把,十户人家中,中农二户,贫农八户。两个乡无租佃关系,阶级分化不明显。这些地区的生产只要废除山主的各种苛捐杂派,政府给予适当的扶持,经济就会得到发展的。不需进行“土改”,采取“直接过渡”的办法。直接过渡的地区包括三楞区的七个乡,三猛区的一个乡共八个乡。

(二)

  六村地区地处边境一线,国境线长一百五十三公里,有十七个村子紧靠国境线上,又是多民族的聚居区,有的民族跨境而居,婚姻嫁娶频繁,来往密切。民族关系,内外关系与阶级关系交错复杂,敌情严重。加之,工作基础很差,群众觉悟较低,联防组织不纯,有的地区甚至还残留着封建土司的统治制度。因此,在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慎重稳进”,本着团结各族劳动人民及其他各阶层人民,团结教育与群众有关系的民族公众领袖的精神,采取自上而下和平协商的方式进行土地改革。没收领主、地主土地,山林,并废除其特权,官租、地租、杂派和高利贷,征收其多余的耕牛及使用于农业之骡马,对其他财产(房屋、农具、底财、浮财、粮食)一律不动;分配土地时,先留给与农民同样的一份土地;征收半地主式富农出租的土地。有步骤、有分别的废除封建领主的土地所有制。坚持执行和平协商的方针和做法,坚持“不关、不打、不杀”的政策,组成协商委员会,把一些需要协商的问题都拿在协商会上充分进行协商,不论是划阶级成份,征收土地或征购耕牛骡马等都约束在乡的协商委员会或村的协商小组会上,让地主坐下来说,允许地主讲话,坚持说理斗争,造成一种和平协商的气氛。

  “直过”地区工作的方针是:在一定的工作基础和前提下,采取坚决依靠贫苦农民,团结一切劳动人民,团结和改造一切与群众有联系的民族公众领袖人物,在国家大力扶持和帮助下,通过互助合作发展生产以及加强与生产有关的各方面的工作,逐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政治觉悟,逐步克服不利于生产和民族发展的因素,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事实证明,解放后,废除了封建领主的各种苛捐杂派,加上政府给予必要的扶持,诸如救济款,发放各种贷款,发放农具等,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高井槽乡的马场村农民李阿三,解放前没有吃的,没有住的,靠卖工度日,解放后在政府的帮助下安了家,给了救济,银行给他贷了款,到一九五六年,全家七口人,有牛两头,农具齐全,年收食粮一万五千多斤,一九五四年卖余粮收入人民币一百元,一九五五年收入三百元。

(三)

  和平协商土地改革在二十五个乡(镇)进行。于 八月二十三日 开始,历时一百天, 十二月三日 结束,参加这次改革的干部共五百二十五人(六村各部门抽调一百六十三人),在土改中又吸收了一百三十一名农村积极分子协助工作。在中共六村工委领导下,成立了土改办公室,负责领导全地区的土地改革工作。办公室主任刘 英,副主任纳忠思。全区划分为四个片,每片设片长一名,六村片片长苏广昌,牛孔片片长周白云,三楞片片长黄金福,三猛片片长李光清。各乡派有工作组,设有正副组长、组织员、青工、妇工、材科员、保卫、人数最多的乡十六人,最少的乡十人,还成立了联络组。

  六村办事处成立了和平协商土地改革委员会,由三十一人组成,其中工作干部二人,农民十四人,地主六人,上层七人,富农一人,其他成分一人。

  在土改未开始前,为沟通上下级之间联系,架通了四个区及骑马坝、阿迪乡的电话线路,并增加了邮政通讯的人员配备。

  在土改过程中,自治区边工委为加强对六村地区土改工作的领导,边委的领导卢玉同志曾到我处进行指导,并派了白佐光、王振芳及边委联络组帮助工作,使六村地区的土改健康的发展。

  整个土改工作大约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即访贫问苦扎根串联组成阶级队伍,划分阶级,征没收土地、耕牛骡马及分配土地,建政等。并确定阿迪乡为重点,各阶段先走一步,指导面上的工作。在工作进行中提出了既要坚持“慎重稳进”的方针,不出大的“乱子”,又要使改革按照土改的要求进行,使农民得到好处,所以始终造成了和平协商土改的气氛。对六村地区的二十四名上层,安排在自治区的二人,送昆明学习的三人,留在家中的十九名集中到办事处集训了三次,对他们进行政策及前途教育。在经济上给予照顾,除二人无固定供给外,其余均按月给予十五元至十九元的补助。在土改中大多数给予保护“过关”,少数的虽然进行协商,但斗争的方式从宽,区别一般地主, 一九五六年九月九日 阿迭乡试划地主卢国寿,开始试划之前,他有思想顾虑,怕农民不讲政策挨打,试划的早晨把平时不穿的新衣服穿起来准备挨斗。由于事先做好了农民的工作,材料准备充分,又掌握了政策,另方面又做了卢国寿的工作,教育他只要老实向农民认罪是会得到谅解的。试划这天附近各村寨还派代表参加,中午十二点钟,在学校的操场上开始试划,乡的协商委员会还让他坐在凳子上,对他的剥削帐一条条进行揭发,允许他讲话,一问一答,结果没有发生大哄大嗡,没有发生失策现象,经过充分协商,根据划分阶级成份的有关规定,划定卢国寿为地主。划定下来后,本人心情也比较舒畅,把新衣服换成了旧衣服,并表示以后要好好劳动改造。

  全地区在一百天的土改日子中,除四人在开始时对土改政策不了解,跑到亲戚家躲避外(后来都陆续回来了),没有发生逃亡、自杀、吊打骚乱暴动等现象,真正体现了和平协商土地改革。据二十五个土改乡统计,废除了帐务人民币十万零七千三百十一元五角,谷子十九万六千六百七十斤,半开四万四千五百六十五元;没收地主及富农出租土地粮食五百四十万零三千八百三十三斤,征收小土地出租粮食六万八千七百四十斤,学田粮食三十二万五千六百二十斤;征购耕牛一千一百二十一头三脚、骡马六百二十九匹三脚。改变了不合理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度,使田地占有情况起了大的变化,每个农民分到了一百八十六斤至六百五十斤的产量。雇农占土改区总户数百分之二十二点四八,由土改前占有田地占总数百分之四点七九,每人平均产量一百五十六斤四两,升到土改后的百分之十四点七,每人平均产量四百八十八斤五两。贫农占总户口的百分之四十一点四七,土改前占有土地占总田地数的百分之二十三点八一,平均每人三百五十二斤,上升到占百分之三十点六,平均每人四百五十一斤四两,中农占总户数百分之二十四点八九,土改前占有土地占总田地数的百分之三十八点六一,每人平均七百五十九点八斤,土改后占百分之三十八点五,平均每人七百五十六斤四两;富农占总户数百分之三点四九,土改前占土地总数的十一点三,平均每人一千一百零七点三斤,下降百分之十点二,平均每人九百八十八点四斤;地主占总数百分之三点八七,土改前占有土地占总数百分之十九点一一,平均每人占有一千七百五十四点五斤,下降到占总数的百分之四点六,平均每人四百一十九点四斤。

  六村地区经过和平协商进行土地改革后,几千年来封建土地所有制被彻底摧毁了,农村生产力得到了解放,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一九五七年就取得了六村地区从未有过的粮食大丰收。

 

(作者原系绿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已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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