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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发布之文史故事均采自《绿春政协》及《绿春县文史资料》第一辑、第二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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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 1991 年前的林业

肖书林

 

  绿春解放前分属于建水(三猛)、元江(大兴、牛孔、骑马坝)、墨江(大黑山、半坡),金平(平河)的边缘结合部, 1955 年经红河自治区政府报请省人委批准设立六村办事处, 1958 年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绿春县,国土面积 3096.86 平方公里。

  绿春地处哀牢山西南侧,位于东经 101 ° 48 ′ — 102 ° 39 ′ ,北纬 22 ° 33 ′ —— 23 ° 09 ′ ,境内峰峦叠嶂,沟壑纵横,河流深切,山岭大致呈西北——东南走向;气候属云南省西部亚热带山地季风气候型,是云南省典型的湿热区和典型的山区县,森林生长量是全省最大的地区之一,动植物资源种类繁多,珍稀动植物,观赏植物,药用植物数不胜数。

  解放前的六村因分属于不同府、州、县、交通闭塞,人烟稀少,建县初每平方公里才 29.7 人;原始森林一望无际,青山绿水;村寨林木掩映、村边常有野兽出没。由于历史和地理的原因,生产力发展低下、发展十分缓慢,人民生活贫困,现今还是云南 26 个特困县之一。

  新中国成立以后,经过民主革命,各项事业逐步发展。但对于保护森林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1957 年搞农业大丰收,大开“五宝山”; 1958 年毁林烧炭炼铁;“文化大革命”期间毁林搞付业; 1980 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又再次出现掠夺性毁林,使森林资源一次又一次遭劫,造成绿春森林资源岌岌可危。

  据 1958 年 9 月 30 日 建县初期,绿春县土地资源调查组“土地概查及土地利用区划说明书”记载,当时全县国土面积为 2952.86 平方公里,有森林资源 3130397 亩,其中:幼龄林 29250 亩,中龄林 154125 亩,成熟林 2947022 亩。灌木林 35535 亩。宜林地 1041367.5 亩。先后经过国家森林资源清查( 1963 年、 1974 年、 1980 年)及连续资源清查( 1979 年、 1986 年、 1992 年),地方森林资源清查( 1985 年):地方连续资源清查 (1993 上 ) 。林业三定和划两山,国有林核权发证,现在全县森林资源仅保存 684501 亩,有林地户按林组划分二类森林资源清查时为幼龄林 7657.5 亩,中龄林 26440.5 亩,近熟林 103636. 5 亩,成熟林 356923. 5 亩,过熟林 30435 亩,二类清查其它林木 26491.5 亩。二类清查合计 551584.5 亩。疏林地 72992 亩。洋木林地 412943 亩。 1986 年—— 1992 年七年间又增加人工造林 132916 亩,未成林造林地 19510 亩,现在还有未绿化的宜林荒山 399375 亩。

  活立木蓄积量由 1964 年 3739.59 万立方米, 1985 年减到 830 万立方米, 1992 年监测又增加为 852.9 万立方米。

  森林覆盖率由建县初期的 70. 7%, 二类调查时减为 12.3 %,近两年又提高到 14.73 %;灌木林覆盖率为 8.9 %,全县乔灌木覆盖估计 23.63 %,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情况详见比较表:

 

 

森林资源消长情况变化比较表

比较对象

比较项目

单位

比较时间

1958 年

1963 年

1974 年

1986 年

1992 年

全县总面积

4429290

4610220

4688910

4640460

4662780

森林面积

313000

2841580

87230

551585

684501

森林蓄积

立方米

 

3739590

17158900

8300010

8529000

生长率%

 

 

 

2.47

2.78

生长量

立方米

 

 

 

202327

237148

消耗量

立方米

 

 

 

405214

251977

消长比

 

 

 

2.01:1

1.33:1

人均消耗

立方米

 

 

 

2.48

1.36

人口密度

人/平方公里

23.7

 

49.5

52.8

59.7

覆盖率%

70.7

16.78

18.9

12.3

14.73

 

  三十五年来绿春县林业工作经历了此起彼伏的矛盾和斗争,人口的急剧增长,对森林资源的开发、无情的索取,导致生态严重失调,自然灾害频繁,粮食生产绯徊,二十余年超不过亿斤,在总结三十五年发展生产经验基础上,认识到林业是农业的生态屏障,要高度重视林业的发展; 1984 年中共绿春县委和县政府提出了“以林为主、粮余畜增、对外开放、积极开发”的经济发展方针,把发展综合性的大林业作为振兴绿春经济的战略重点来抓。

  林业实行以封为主,封造结合、加速林业生产基地建设,推广节柴灶、沼气、太阳能、微水电站,实行以灶代柴、以电代柴、受能互补、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压缩低值消耗、实现了边疆五年无重大森林火灾;人工造林近两年以两万亩速度增加,引进世界很行贷款创办万亩橡胶园,特别是 1988 年重新恢复绿春的基地县待遇以后,狠抓了基地建设、建立速生来产用材林基地、薪炭林基地、工程造林标准和质量有了很大提高,用材林开始抚育间伐利用。

  1950 年—— 1985 年共造林 319245 亩、只保存 51875 亩,保存率只达 16.2 %; 1986 年—— 1992 年完成人工造林 132916 亩,其中:橡胶约 26710 亩(国营 17950 亩),茶叶 41733 亩,杉木 89625 亩,桉树 8630 亩,紫胶寄主树 15000 亩,其它林木 3102 亩。解放以来累计造林 452116 亩,共保存 184792 亩,保存率达到 40.87 %; 1991 年后又利用以工代赈造林款造林,投入逐年增加,促进工程造林的发展,准备分期实行《森林法》绿人常( 1990 ) 7 号文件规定的森林覆盖率目标。

  绿春是一个山区县、极大多数荒山适宜造林,只要坚持人人植树、年年造林、经过若干年的艰苦努力,就会恢复青山绿水的原貌、实现林茂粮丰的喜人景象。展望未来,我们满怀信心,我们坚信、毛主席“绿化祖国,实现大地园林化”的号召遗愿一定能够实现。

 

(作者原系绿春县林业局工程师 已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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